为了加强农七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,接受社会监督,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作,在网上开通“领导信箱”。在此,真诚希望关心 农七师发展的有识之士,积极建言献策,及时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,使政府能够真切地听取群众的呼声,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更好地为群众排忧解难,进一步密切政民联系,共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农七师。
受理范围:
(一)群众生产、生活中需要由师机关帮助解决的问题;
(二)对师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意见;
(三)对本师经济发展、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的建议。
受理范围:
(一)群众生产、生活中需要由师机关帮助解决的问题;
(二)对师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意见;
(三)对本师经济发展、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的建议。
- 信件回复
主 题: | 生育保险 |
内 容: | 社保局:您们好 我是农七师团场的一名在职职工,在连队我也缴纳了养老保险,我媳妇今年在陕西生育了(第一个)一个小孩,因我媳妇在陕西有合作医疗,出院后报销了一部分医疗费。现在我们回新疆了,我是职工我能不能报销生育医疗费, 如果可以报销,我因该准备什么材料。请指示,马上年底了,望早回复!!! 谢谢! |
类 型: | 咨询 |
写 信 人: | 张婷 | 受理部门: | 信息化办、信息中心 |
[回复人:信息化办、信息中心]
您好,请您补充说明您所在的团场,以便我们与您所在团场的社保所联系,或者您可以自行咨询七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(医保科:3902089),第一时间获得回复。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。